7月19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其官方微信宣布将于2016年9月增设科目三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》考试。以后,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,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,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。
同时,协会编制了科目三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(含创业投资基金)基础知识考试大纲(2016年度)》,并对科目一《基金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》和科目二《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》进行修订(详见附件)。
科目三的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(含创业投资基金)基础知识考试要点》将于8月中旬发布。
以下为通知原文:
为进一步完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体系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于2016年9月增设科目三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》考试,为此我会编制了科目三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(含创业投资基金)基础知识考试大纲(2016年度)》,并对科目一《基金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》和科目二《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》进行修订(详见附件),现予发布。
考试大纲自2016年9月起开始实施。为便于广大考生备考,我会将于八月中旬发布科目三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(含创业投资基金)基础知识考试要点》。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,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,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、《基金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(2016年度修订)》
2、《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(2016年度修订)》
3、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(含创业投资基金)基础知识考试大纲(2016年度)》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二○一六年七月十九日
附件1:《基金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(2016年度修订)》
一、总体目标
基金从业人员应遵循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基金行业协会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、自律规则和职业道德,并掌握基本业务规范。为提升基金从业人员合规合法意识,提高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水平,特设《基金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》科目。
二、能力等级
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,分为三个级别:
(一)掌握: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。
(二)理解: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、理念、原则、意义、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。
(三)了解:作为泛读内容,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。
三、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
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,在工作中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规范,坚守职业价值观、遵循职业道德、坚持职业态度。
参考法律法规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(2015年修正);
2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证监会令第105号;
3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中基协发〔2014〕1号。
(消息来源:投资界)